劳务派遣的定义是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人力资源公司租赁或通过人力资源公司选聘所需人才,并通过人力资源公司为派遣人员办理劳动合同管理、发放薪酬、办理社会保险、保管档案、员工沟通,以及劳务纠纷处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
“劳务派遣”的本质在于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和实际的用工、管理的分离。
如图所示,在劳务派遣这组三角关系中,派遣公司和员工之间建立名义上的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由派遣公司缴纳社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此图中的派遣公司被称之为“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另一方面,派遣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指定的公司工作,这些使用派遣员工的单位称之为“用工单位”。虽然没有和劳动者发生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对派遣员工具有实际的使用权,并负责管理和指挥。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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