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400-6097888   0535-6396148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资讯>政策资讯政策资讯

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与范围

发布日期:[2016-07-03]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

    医疗保险的范围很广,医疗费用则一般依照其医疗服务的特性来区分,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医疗费用是病人为治病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它不仅包括医生的医疗费和手术费,还包括住院、护理、医院设备等的费用。

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与范围:

1、门、急诊医疗费用:在职职工年度内(11~12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

2、结算比例:合同期内派遣人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派遣人员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3、参保人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医疗单据(含大额以下部分的收据、处方底方等),作为医疗费用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参保人员患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需在门诊就医时,由参保人就医的二、三级定点医院开据“疾病诊断证明”,并填写《医疗保险特殊病种申报审批表》,报区医保中心审批备案。这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医及取药仅限在批准就诊的定点医院,不能到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发生的医疗费符合门诊特殊病规定范围的,参照住院进行结算。

5、住院医疗,医保缴够20年,才能享受退休后的医保报销。

 



上一篇:达法定退休年龄在2种情况下也可认工伤 下一篇:2016年渐进式延迟退休年龄方案解读,中国就业形势分析




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烟台开发区沭河路31号自贸区国际人才港807室

Copyright 2015 烟台运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6039039号-1   
服务热线:0535-6396148 | 企业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