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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发布日期:[2017-02-14]   

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引导和支持服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自主创新,提高我省服务外包产业竞争力,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项目范围

(一)服务外包企业人才培训项目;

(二)服务外包培训机构人才培训项目;

(三)服务外包企业国际认证项目;

(四)服务外包企业海外机构、境外注册商标项目;

(五)服务外包企业贷款贴息项目。

 二、申报、审核、拨付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向所在地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财政部门提出项目申请,上报201511日到20151231日期间的服务外包项目材料(分别一式两份)申报企业纸质申报和网络申报并行网上申报的同时上报纸质文件。

    已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财政局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核对申报材料原件并进行核查,出具审核意见和项目真实性承诺,联合行文(附项目申报材料及《河南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申请汇总表》、审核意见表(《服务外包项目申报指南》(附件78))于2016月 19日前分别报送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商务厅、省财政厅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评审、公示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服务外包项目专项资金拨付项目企业。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外经贸发展

专项资金服务外包项目申报工作,商务、财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明确专人负责。要加强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贯彻,准确把握政策范围和界限。

(二)把握标准,严格程序。各地要依据本《通知》要求,对本地申报项目认真组织审查,严格把握企业资质、项目性质,审核资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及与材料原件、实物的一致性等,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合规、有效。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推荐项目负总责。

    (三)积极行动,按时申报请各地及时通知有关企业,严格按照服务外包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准备相关材料,抓紧上报。

三、资金管理      

(一)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的审核监督管理,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

(二)对申办企业报送的资金拨付申请要按《档案管理法》的规定将有关纸质材料妥善保管,以备核查。严禁骗取、挪用或截留资金。不得虚报、篡改服务外包统计信息。

    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在组织项目复审中,一旦发现申报企业存在违规、造假等行为,将取消该项目申报资格,并将该企业列入黑名单。对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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