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通人力谈劳务派遣新出路:要么改变 要么等死
发布日期:[2016-03-06]
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具有用工灵活、降低成本、转移风险等特点的
劳务派遣用工形式引起企业高度关注。
劳务派遣是我国新型劳动关系,近年来发展“突飞猛进”,它一方面使企业的用工形式更加灵活,满足了企业包括降低用工成本在内的多种需要;另一方面其不规范运行也带来了劳动关系的复杂混乱,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害。
企业寻找“避风港”:员工变劳务派遣工?
前几日,天津一家企业决定对多名员工“终止劳动合同”交由劳务公司管理引起了一场风波。多名员工与企业签订的合同到期,企业决定将他们交由
劳务公司管理,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
对此做法,企业负责人的解释是:“我们现在这样做,出于理顺公司人事关系的考虑,但是,我们的行为是合法的。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合法地维护员工权益。社会上一些大型的劳务公司经验丰富,对人力资源的管理也更专业,更加符合规范。”
提高准入门槛劳务派遣行业面临洗牌
由于一些派遣单位资本规模小,很容易通过破产等手段规避法律责任,使劳动者无法实现权利。对此,《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增强了劳务派遣单位的责任承担能力。
有实力有信誉负责任的劳务派遣公司将发展起来,而零散的无诚信的劳务派遣公司将被淘汰。新法框架下劳务派遣公司将靠实力与市场对话。人力资源专家钟克峰认为。
劳务派遣行业提高门槛,劳务派遣市场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起点。在新法引领下,劳务派遣行业将变得自律与完善,在有序竞争的环境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将真正享受劳务派遣所带来的益处。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辅助或替代性岗位实施
有调查,一个建筑公司5000多人,实际上使用的劳务派遣工达到了4500多人,只有极少数的管理层是相对固定的。
“劳务派遣像现在这种势头发展是不太正常的。劳务派遣应该仅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这样的工作岗位,但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在常年性的一线生产岗位,也大量采用劳务派遣工。”钟克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一些单位钻法律空子,把单位内部长期固定的正常劳动岗位,转为“劳务派遣”岗位,从而转嫁其应该承担的劳动合同义务。而有的劳务派遣机构,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金缴纳上大做文章,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人力资源顾问服务——劳务派遣转型新活法
烟台运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认为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人力资源配置的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专业化,单位用工的弹性化,工作就业阶段化将是大趋势。劳务派遣升级人力资源顾问服务作为现代服务业的一部分,将具有广阔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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