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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R如何规避因劳动合同约定项导致的法律风险

发布日期:[2016-08-12]   

全日制制用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时,在劳动合同部分约定条款签订时如何避免法律风险问题,以降低或者避免单位出现劳动争议纠纷。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有九项必备条款,其中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与地点、劳动报酬这三项条款的约定,最需要用人单位HR运用专业技巧与法律知识来操作,以防止日后在这三项上出现劳动纠纷与用人成本的增加。

首先,关于劳动合同期限,分为3种: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中必须正确选择类别。

多数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面临最多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谓固定期限,即不管双方约定的时间是短是长,但必须是有明确的起止日期的。期限届满,双方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有起始日但无明确终止日期的劳动合同。实践中,不少企业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视为“终身制”、“铁饭碗”,一经签订不能解除,看成是“洪水猛兽”,想尽办法逃避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义务,这实际上是对于法律不了解所形成的认识误区。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那何谓“连续工作”?  所谓连续工作就是指员工在一个用人单位连续、不间断地保持劳动关系。如果中间有间隔一断时间的劳动关系终止再重新开始劳动关系,即不视为连续工作。因此,有的单位就要求劳动者“主动辞职”一段时间再重新入职,以达到工作年限不连续的目的,这种属于恶意规避法律的行为,实践中通常会确认该行为无效,用人单位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关于工作内容与地点,有的单位在工作内容的模块中,只以岗位进行约定,甚至连岗位也不知道怎么写适合,到底是约定的明确点,还是宽泛点?有地点的约定上,也是这样的情形,到底地点该怎么写?是写的约定的明确点,还是宽泛点?  员工的工作内容没有约定明确的,可能导致无法证明录用条件,考核条件。工作内容约定过于明确的,则又可能造成岗位调整时难度过高,员工不同意变更则无法调整员工岗位。  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可能导致约定范围过于宽泛而导致无效,约定工作地点过于明确的,则又可能造成当公司办公经营场所变更时,需要变更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时单位过于被动。  第三,关于薪酬待遇的问题,有的单位为了降低劳动成本,选择了所有人一律按当地最低保障工资签订劳动合同的方法,这类方法首先产生的问题是有能力的人不愿意接受这样的合同而导致招聘失败,其次当员工入职工作后,其实 实际发生的工资有工资条可以证明,则无法起到降低所谓的加班工资成本、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标准的作用。有的单位选择了按约定的工资进行一个数字的填写,比如,月薪8000元,年薪15万元等的描述方法,这类方法首先导致的问题是当公司进行绩效考核时,因员工绩效不佳而降低工资可能带来未足额发放工资的风险,当员在工作岗位调整时,会遇到降低工资标准难以协商的问题。

HR防范风险对策

1、由于劳动合同法降低了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HR应当做好劳动合同的续订与跟踪工作,确保当劳动者符合法定情形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避免双倍工资赔偿的不利后果。

2、如果劳动者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本人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HR一定要保存好员工申请的书面证据,以免当劳动者日后反悔,反咬一口的风险。

3、在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时,HR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或者时间点,以避免双方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上发生争议 ,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终止。

4、在工作内容的约定时,建议可以先约定较明确的工作岗位以及明确的工作职责内容,再附加当员工经考核不胜任时换岗的可能岗位,这样就以协商一致的约定赋予了单位在特定的合法情形下顺利调整工作岗位的权利。  5、在约定工作地点时,建议先描述第一工作地点,以“公司的经营场所”或者“岗位的工作场所”进行描述,如“公司在杭州的办公场所”、“公司在绍兴的工厂内”等约定,不宽不窄,即使公司的办公场所在同城进行变更,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变更。同时与员工约定可能的第二工作地点,这个地点与公司的战略发展相结合,与公司的业务领域想结合,比如与原先负责杭州地区销售工作的销售人员同时约定“杭州地区销售人员的办公场所、出差地;当公司在宁波地区开拓业务时,宁波地区的办公场所与出差地”,以避免日后变更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同意变更。

6、在约定薪资待遇时,建议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月工资税前应发标准,注意前者不能低于转正后的首月工资税前应发额的80%。月工资应发标准,结合公司的薪酬结构,将之拆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作、绩效工资、福利补贴等项目,对于基本工资等固定的部分直接进行约定,对于岗位工资、福利补贴等与岗位等级相关的部分,可以描述薪酬制度中的等级而不写数据,其他剩余的可变部分约定“依公司的绩效考核办法、福利补贴政策进行结算发放”,并同时约定:“当考核结果出现什么样的状况时,公司有权依薪酬往低调整多少等级的岗位工资”、但最低不低于什么样的等级标准或者金额等,以方便在岗位没有调整时,公司有权限往低调整岗位工资。总之,既要合法,又要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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