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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及支付标准

发布日期:[2017-05-27]   

缴费年限:

最低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 男: 25   女:20

补缴标准:

有基数:本人工资9%的比例一次性补齐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基数:以不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  元)为基数缴纳。

个人账户计算方法:

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3%

35周岁以上至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2.7%

45周岁以上在职职工月划入额=本人月缴费工资×3.4%

退休人员月划入额=本人年龄×1.5

享受支付待遇时间:

新参保职工(含中断缴费一年以上重新参保的)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不含补缴年限)的,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满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50%执行;不满六个月的,不予支付。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标准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至5000元(含)的部分按80%支付、5000元至10000元(含)的部分按85%支付、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按90%支付。

退休人员在上述支付比例的基础上再提高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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