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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定职相关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22]   

为进一步鼓励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断学习专业技术,提高专业水平,立足岗位建功立业,充分调动大中专毕业生的工作积极性,2016年度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初次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有关问题如下:

一、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范围和条件

凡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在开发区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其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见习期满,未取得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具体条件分别是:

1.全日制中专。中专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全日制大学专科。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三年,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全日制大学本科。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满一年,专业对口或相近专业的,经考核合格,可直接确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非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不能直接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符合相应条件的可参加职称评审(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可查询当年度的初级职称评审通知)。

二、确定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申报办法

2016年全区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工作将于2016418日至1118日期间进行。从2016年开始初级定职主要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现场办理的办法,具体为:

1.个人申报。自2016418日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自达到规定年限的次月开始申报。具体请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职称评聘栏目后,进入软件下载页面下载烟台市职称确认个人申报系统(2015版),在系统定职管理中填写个人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导出个人上报数据,交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上报办理(人事代理人员持个人上报数据和申报材料可直接到现场办理)。申报人员要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申报信息资料。

2.单位审核。申报人员持网上打印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A4纸正反面打印,将此表和个人上报数据交单位审核,各单位要先登陆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职称评聘栏目后,进入软件下载页面下载烟台市职称评审管理系统(2015审核管理版),下载后,点击定职管理页面,接收本单位个人上报数据,单位主要审核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毕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是否准确,工作业绩是否属实等。经单位审核、考核无误后,导出本单位上报数据,并在“单位组织考核意见”栏盖章。

3.现场办理。符合条件的人员每周一至周四携带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统一办理。  

1)《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确认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3)个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其中1寸贴在《确认表》上,2寸办理资格证书时使用;

4)工作证明材料需提供干部行政关系介绍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反映本人从事本专业工作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述职报告一份(3000 字以内,A4 纸打印);

6)电子上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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