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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6-01-19]   

烟台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事业单位:

1、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处(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监察大队牌子)。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组织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督促用人单位、劳动者贯彻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对用人单位、劳动者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察,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对违反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进行受理;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职责;组织实施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负责实施劳动行政处罚;参与有关企业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电话:6396728、6396516。

2、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与拟订改革改制、关闭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局信访工作,承办上级批转的重要信访案件。负责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负责管理仲裁员、组织仲裁庭、依法处理争议案件;对重大和疑难的劳动争议案件,及时提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讨论决定;负责争议委员会的文书、档案、印鉴的管理;指导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电话:6372320、6396737、6380050。

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事业处。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与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养老保险政策和办法;参与拟订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征地方案中有关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并监督实施;承担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费的收缴和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负责审核、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养老金;负责审核、发放离退休人员遗属补助;按规定为离退休人员提高待遇;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与服务;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负责办理投保、转保手续;负责管理各种社会保险档案。电话:6372595、6392940、6392911、6374901。

4、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就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与拟订就业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专项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参与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失业预测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政策;按政策规定核准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贴;指导全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参与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承担就业工作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农民工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全区就业再就业及创业优惠政策;负责劳动力资源管理,发放《就业失业登记证》;负责失业保险金核发以及失业职工的综合管理和服务;负责全区失业职工、失地居民创业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的管理、考核;负责就业再就业统计工作。电话:6396139、6371554、6371553。

5、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人才交流中心(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业介绍中心牌子)。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与拟订劳动者平等就业、劳动力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有序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全区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政策,编制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毕业研究生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企业接收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计划;参与拟订国(境)外人员来我区就业政策并进行综合管理;参与拟订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办理企业和民办机构职工招聘、流动,以及劳动合同签订、解除(终止)备案等手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规范人力资源区场信息管理;负责全区企业及民办机构人事劳动纳入管理登记备案及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负责企业人才资源年报统计;参与拟订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引智成果的评估、推广和引智示范基地管理工作;承办相关国际交流与合作事项;负责引进国外智力信息管理及宣传工作;编报引进国外智力专项经费预算;协调处理引进国外智力重大事项;参与拟订外国专家来我区工作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省和区专项经费资助的聘请外国专家计划审核报批;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区外国专家项目;负责外国专家的资格认可事项;负责“国家友谊奖”、“齐鲁友谊奖”的选拔、推荐工作;参与拟订出国(境)培训管理办法、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出国(境)培训项目审核工作;组织实施重点出国(境)培训项目;负责有关出国(境)培训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举办各种形式的人才劳务市场,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组织企业人才招聘活动,审核招聘广告,对来区求职人员进行登记、推荐,建立人才信息库;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测评工作;负责多种形式的人才智力交流和咨询服务;负责全区人事劳动代理及有关人员的管理服务;负责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就业指导和接收;负责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服务工作。电话:6373446、6379572。

6、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与拟订全区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规划、政策,指导全区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参与拟订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全区职业培训机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参与拟订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政策、办法并监督实施;审查认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资格。负责综合管理全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建立完善劳动预备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负责企业在职人员、失业人员、适龄农民、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以及其他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负责全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全区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审批与管理;负责技师和高级技师初审上报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管理、推荐、评选及表彰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审核上报和发证工作;协助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及各类人事考试相关工作。电话:6371048、6377783、6375033。

7、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拟订留学回国人员来我区创业创新及就职政策;负责引进留学人员及其技术和项目,协助留学人员联系合作伙伴;负责留学人员的接待、咨询工作;负责代理留学人员办理项目的报批手续;负责留学人员企业的认定工作;负责创业园区规划建设、创业基地及周转住宅的管理、优惠政策的落实工作;协助留学人员取得各类扶持基金的支持;会同财政负责留学人员专项资金的管理审批和使用监督;负责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烟台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综合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的相关工作。电话:6385289。

8、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处。主要职责是: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统计、预算、申报、审核、核拨和调整等工作;协调办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住房、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指导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就业;指导和协助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档案接转与存放;协助办理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因私申请出国、出境等有关手续;指导街道做好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电话:6396727。

9、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挂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责是: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参与拟订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康复机构和残疾辅助器具安装机构的资格标准、管理办法及费用结算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资金的征收;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管理及待遇审核、结算;负责城镇职工大额医疗救助基金的管理及待遇审核、结算;负责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履行情况进行稽查;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病种患者病种认定申请的受理,并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好查体认定;负责企业离休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费用的审核、结算;负责异地居住(工作)、异地转诊及区内非参保地就医人员的登记、备案;负责办理异地转出转入人员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电话:6388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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